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十一届州委第四轮机动点穴巡察延伸黎平县专项巡察组对黎平县农村消防领域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3月7日,十一届州委第四轮机动点穴巡察延伸黎平县专项巡察组向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巡察组意见反馈后,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及其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7次,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进行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上半年乡镇(街道)、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巡查,将是否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纳入督查要点,督查乡镇(街道)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共发现问题隐患93项,督查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共发现问题隐患86项;二是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范围内对该镇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龙额镇要知耻而后勇,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也要深刻吸取教训,杜绝厌战情绪,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两个至上”,坚守安全底线,用更加务实的作风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诠释“为民情怀”。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有短板”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黎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按照“1+37”方案的要求,建立各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具体目标任务清单,县三年行动专班每周定期调度“十大行动”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二是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全县累计排查发现重大隐患25个,完成整改23个,正在推进整改2个。三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严管执法,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一案双罚”、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化行刑衔接和举报奖励,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村消防领域队伍建设薄弱,消防设施设备管护、宣传培训等方面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够到位,消安委成员调整不及时”问题。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黎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7日印发《黎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充实黎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黎消安委通〔2023〕4号),更新县级消安委会成员单位,截至2024年9月份,县级领导无变动,部门领导无变动。黎平县目前正在进行机构改革,有个别部门单位名称有变动,待全部变动完成后,将重新按照单位新名称印发文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通信线路“蜘蛛网”整治提升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空中管线“蜘蛛网”的整治工作,制定并印发《黎平县空中管线“蜘蛛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黎平县“蜘蛛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推进通信线缆的整治工作。根据州大数据局关于通信“蜘蛛网”整治的安排部署,黎平县明确电信黎平分公司负责牵头抓总,电信抽调精干力量4人,移动、联通、广电网络黎平分公司各抽调2人配合,成立了10人组的黎平县“蜘蛛网”整治工作队,全力推进空中“蜘蛛网”的问题整治。二是合力开展整治。黎平县“蜘蛛网”整治工作队采取拆除废弃线缆、剪除杂乱线路、规范捆扎等方式,分别对双江镇黄岗村、水口镇河口村、口江乡银朝村开展凌乱通信“蜘蛛网”整治工作,达到“有序、安全、美观”的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通信公司严格规范新建、迁移、改建等各类建设活动,新建杆路和线缆后需及时拆旧,不得随意架设光缆和线杆。加强对线缆乱拉乱搭的管理和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后的线路规范有序,切实做到线路整治工作长效化、常态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农村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按照《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指导98个传统村落建立微型消防站,截至目前,已结合“应急物资储备库”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机动泵、水带、水枪、灭火器等设施器材。二是严格按照《全县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每月2期,原则上在每月第3周培训1个行业部门(每期半天),第4周深入1个乡镇、街道(每期1天)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10个乡镇(街道)和10个部门的培训任务。三是制定印发《黎平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暂行管理规定》和《黎平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同时根据考核办法,围绕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制度规定和体能技能等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开展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从根本上解决专职队员遵守制度规定问题。四是严格根据《县安委办县消安办关于开展“村级(社区)消防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每月19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开展以“四个一”为主的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活动,适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五是每年均组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驻队轮训工作,根据《2024年黎平县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全员轮训方案》要求,组织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开展防灭火、救援技能、体能以及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培训,目前已开展第九期,政府专职消防队队员全部完成轮训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黎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推动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消防工作重点,深入乡镇、传统村落、木质连片村寨调研,提请政府出台《黎平县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办法》,对全县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公益性基础设施;政府专职消防队配备的消防救援车辆及随车装备、队内配备的消防器材,各乡镇(街道)和村寨(社区)消防机动泵、水带、水枪、灭火器、破拆工具等消防器材等进行规范管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消防宣传培训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根据《县安委办县消安办关于开展“村级(社区)消防应急演练和安全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每月19日,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开展以“四个一”为主的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活动,适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二是严格按照《全县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工作方案》要求,每月2期,原则上在每月第3周培训1个行业部门(每期半天),第4周深入1个乡镇、街道(每期1天)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截至目前,已完成10个乡镇(街道)和10个部门的培训任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主管监管缺位,农村消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方面
1.针对“消防安全体制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2024年7月县消防救援局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挂牌成立。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县消安委会已整合并入县安委会,并更新明确职能职责,同时要求乡镇(街道)不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组织架构主要任务和运行机制等事宜的通知》《黔东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明确组织架构主要任务和运行机制等事宜的通知》要求,落实县安委会组织架构主要任务和运行机制。下步将根据国家机构改革相关要求,逐步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履职尽责。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县安委办印发《县安委会关于调整充实黎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充实督查力量,由2023年15个督查组增加到16个;同时增大督查频率,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周督查和重点时段驻点督查方式,常态化对各乡镇(街道)、部门、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截至11月21日,督查组共督查发现问题隐患10164条,其中督促整改完成9866条,正在推进整改298条,整改率97.07%。二是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综合协调作用,采取通报、督办等方式,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共印发督查通报17期、督办整改函24条。三是定期召开督查培训会,提升督查水平,目前已召开督查培训会6次。四是将乡镇(街道)安全稳定“联户联防”机制推进情况纳入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巡查要点,对乡镇(街道)安全稳定“联户联防”机制推进情况开展巡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县直部门履职不到位,项目实施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关于项目招标的情况说明。该项目为2019年度黎平县土地综合整治及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简称农二期)中的子项目,农二期项目的业主为黎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按照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EPC模式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总承包于2020年8月按程序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公开招标工作,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为贵州中泰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电改项目所使用的电线、闸刀、开关、插座等材料,已包含在施工(含设备采购)招标的范围内,已按程序完成招标程序。材料的具体采购事宜,由项目施工单位贵州中泰合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按照项目建设中要求的标准去采购。故不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的情况。二是已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电改项目自2020年8月启动施工建设,于2023年11月完工,于2023年12月完成工程结算。关于项目手续,该项目按照建设程序完成了项目立项、可研的批复,并完成了项目公开招投标,委托了设计单位、监理公司分别对项目开展设计、监理工作,完工后组织了相关单位对完工数量质量进行核查并验收;针对问题反馈项目都没有验收报告,核查表中存在乡镇代表、住建代表、消防代表等均未签字的问题,已补充完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落实专项工作不力,整改不彻底”方面
2.针对“督促整改达不到要求”问题。
整改成效:2024年以来,县工信和商务局牵头组织应急、消防、文旅、住建等相关部门开展3轮次民宿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民宿阁楼住人联合专项整治1次。分别是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开展的今冬明春暨“元旦”期间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3月25日—27日开展的第一季度民宿、农家乐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2024年4月16日—18日开展的第二季度暨“谷雨节”期间民宿、农家乐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2024年7月8日—11日开展的民宿阁楼住人联合专项整治。2024年“五一”“十一”期间,县工信和商务局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带队,每天下沉肇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今年来,联合大检查行动共检查发现民宿客栈问题隐患289条,完成整改289条,其中涉及阁楼疑似住人问题6条,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撤除阁楼床铺等相关物件,要求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阁楼不得用于住宿经营的要求。2024年7月8日—11日,县工信和商务局联合应急、消防、文旅等相关部门及肇兴镇对肇兴景区民宿阁楼经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共出动14组次42人次检查了民宿216家,于7月19日在县行政综合执法局召开民宿行业执法管理研讨会议,由公安、消防、肇兴工作专班牵头依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进行执法,同时建立防止民宿阁楼经营反弹机制,由肇兴工作专班干部分组分片包保定期检查,严防相关问题反弹。同时,县工信和商务局积极下发工作提示函至各乡镇(街道),要求属地在开展消防安全“户户见”检查时,务必对辖区内民宿经营主体开展检查,并将是否阁楼住人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切实抓好民宿安全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二)关于“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农村消防领域队伍建设薄弱,消防设施设备管护、宣传培训等方面有待加强”方面
2.针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安全生产和农村消防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成效:认真开展黎平县2024年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水改”“电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黎平县2024年实施73个村寨的“水改”任务,42个村寨2691户“电改”任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主材采购由州住建局统一办理采购。目前,全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电改”涉及12个乡镇(街道)2691户,全面完成;“水改”涉及22个乡镇(街道)73个村寨,截至11月18日,已累计建成通水63个,完成率86.3%。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三)关于“主管监管缺位,农村消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方面
3.针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农村人居环境安全隐患大”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洪州镇六爽村和赏方村、茅贡镇寨母消防水带、水枪等器材配备,及时开展验收工作,目前已完成洪州镇六爽村和赏方村项目验收工作,茅贡镇寨母村正在完善中,拟于12月底前完成验收移交使用。二是尚重镇岑奋寨已纳入2024年50户木质连片村寨“水改”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施工,实现通水,达到使用条件;高赧寨已纳入2025年“水改”项目,计划于当年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交付使用。三是将2024年50户木质连片村寨“水改”项目岑奋寨高位水箱安排到下绍寨建设,目前已完成高位水箱安装,寨内管网正在建设中,计划于年底建成交付使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四)关于“落实专项工作不力,整改不彻底”方面
1.针对“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不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成电表箱阻燃板安装894个,完成1309户农户空开绝缘板安装;整改进线空开隐患21处,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及破损的插座开关637个,完成1955户农户线路改造;对安装在木质材料上的电表箱942个、624个空开更换阻燃板。二是认真开展黎平县2024年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水改”“电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黎平县2024年实施73个村寨的“水改”任务,42个村寨2691户“电改”任务,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按程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主材采购由州住建局统一办理采购。截至目前:制定完成《黎平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水改”“电改”项目建设改造工作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查并印发实施。“水改”方面:完成73个村寨的“一图一表一说明”,并对水源和高位水箱选址多次复核,73个“水改”村寨高位水箱选址已选定,并将项目主材用量统计情况上报州级专班。“电改”方面:完成42个村寨2691户到户台账建立,并按要求完成“一图一清单”并将项目主材用量统计情况上报州级专班。完善黎平县50户以上农村木质房屋连片村寨“水改”“电改”项目预算和前置审计等招投标前期手续,并于6月11日完成项目招标挂网工作。三是实施消防安全县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四级包保责任”,强化“联户联保”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26个乡镇分为44个片区,231个组团,实行分级分类进行管控,发挥分区块组团管理模式的“防、灭、宣”一体化效能。严格落实“干部驻寨”“十户联防”“鸣锣喊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等制度,将责任层层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组织常态化开展“双排”“敲门行动”、鸣锣喊寨等行动,抽调党政干部进驻30户以上木质村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各类问题隐患23842条,督促整改23424条,正在整改418条,整改率98.25%。同时,组建由在职党员干部为主体,社区党员、网格长、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服务队”,23个城区社区共张贴消防安全服务队公示牌205块,完成入户宣传和隐患排查26390户,其中高层建筑(电梯楼)4074户、一般自建房22316户,发现2646户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累计已完成整改2578户,限时整改68户。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工作落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高度,从落实省、州、县各级领导关于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对火灾事故危害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为全县社会安定、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督查和调度。县安委办16个督查组将聚焦消防领域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定期调度检查全县有关乡镇(街道)、消安委成员单位开展的消防安全工作,调度检查情况形成报告,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仅停留在制定方案阶段,未进行安排部署、未督导检查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普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以消防安全宣传“五进”为抓手,分级分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动基层网格员深入农村村寨、居民社区开展“敲门行动”防火宣传提升全民消防知识知晓率,督促村寨落实鸣锣喊寨,利用应急广播、“村村通”“大喇叭”开展用火用电提醒,确保宣传覆盖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6233057;电子邮箱:lpaj1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