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黎府任〔2024〕25号 发布机构: 黎平县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 2024-09-11 发布时间: 2024-09-11 23:35
文件有效性:

县人民政府关于文正昌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23:35   来源:黎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文正昌同志挂职任黎平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

挂职时间为1年(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挂职期间,严格按照《黔东南州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由挂职干部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政策解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