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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7-08 16:25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贵州省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黔东南州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持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促进新时期美丽乡村建设,厚植美丽中国乡村底色,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的过程

为做好本次起草工作,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分析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形成《黎平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5月10日,组织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召开联合审查会议,对方案进行会议审查,并于2024年5月13日印发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依据修改意见和会议审查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黎平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送审稿)》,并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2024年6月21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泽猛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黎平县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方案(送审稿)》,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根据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于2024年6月21日呈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2024年7月5日印发。

三、主要目标

1.按照2024年度黔东南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和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年度目标,2024年,全县计划新增完成9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44.8%。综合各乡镇(街道)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工作的推进实际,确定2024年需要完成行政村生活污水管控措施任务99个行政村名单。

2.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的行政村需同步提升村庄环境,实现生活污水横流得到有效管控,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得到妥善处置,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群众基本满意。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4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原则、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明确了治理管控具体要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暨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判定标准。

第三部分,分为5个方面工作步骤,分别为:全面摸清底数、明确责任时限、实施治理管控、成效评估督导、经验总结推广。

第四部分,6条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安排部署落实、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合力推进、注重宣传引导、加强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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