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黎平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送审稿)》的意见。社会各界请于2025年5月25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黎平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C区不动产综合窗口(邮政编码:557300),请在信封上注明“黎平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送审稿)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281854044@qq.com
附件:《黎平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送审稿)》
附件:《黎平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实施方案(送审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