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导航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2020年新版网站 > 新闻动态 > 公示公告
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4-30 16:17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县委巡察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十三届县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民政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通过局党组会议、周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召开会议调度部署整改工作11次(其中专题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和安排部署2次)。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黎民党发〔2024〕5号),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股室和人员。各分管领导围绕分管领域及时对重点难点问题跟踪部署,有力推动了巡察反馈问题的高效解决。截至目前,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改期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提醒谈话和检讨反思。2024年12月4日局主要领导对反馈研讨发言材料不符要求的1名班子同志进行约谈;该名同志于2024年12月26日在局党组会上作书面检讨,反思自省。2025年3月25日至27日期间,局党组其他成员3人分别围绕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不规范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对照,提交了个人检讨书,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情况。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实行党务同志初审,分管党务领导二审和局主要领导终审等“三审三校”方式,进一步规范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前把关审核机制,确保发言材料紧扣研讨主题。集中整改期间内我局严格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我局党组班子成员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发言材料得到进一步规范,研讨发言材料不结合民政工作或类似于工作情况的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应付式学习。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于2024年12月5日和12月6日对负责记录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的2名同志进行了提醒约谈,要求今后规范记录,避免标题式学习。自巡察集中整改以来,在集中整改期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5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会上,各班子成员均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各党组成员均能围绕学习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发言研讨,进一步强化了局党组整体的政治理论素质。二是持续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在我局规范化。自启动巡察整改以来,截至目前局党组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上级有关文件和传达会议精神17次,召开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次,以上记录均规范记录。三是建立学习会议记录调阅检查机制,进行台账化管理。制定《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2024年第四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情况调阅登记表》和《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2024年会议记录调阅登记表》,自整改以来,分管办公室领导对党组会议记录本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本检查2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纳入周工作例会内容。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20日,通过周工作例会组织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6次,引导干部职工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推动学习贯彻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二是将《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更新完善《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集中学习计划表》,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到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季度集中学习,并于2024年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会上对《重要论述》进行了研讨学习,会后局分管领导调阅中心组学习资料情况1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督促指导基层学习不够有力。

整改成效:一是利用会议契机集中组织学习。集中整改期内集中组织乡镇(街道)从事民政工作人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2次。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对<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的提示》,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强化线上平台学习4次,26个乡镇(街道)均自行征订一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书籍,通过线下自学领悟或者乡镇干部职工会议等方式开展学习,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每人完成一篇心得体会撰写,收到全县民政系统干部学习心得体会55篇。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1)重大民生项目推进缓慢,导致老有所乐一直没有实现。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项目复盘。2024年10月10日我局组织会议对老年养护楼提质改造项目推进缓慢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和推进方法研究。二是协调对接相关部门推进项目。自整改以来,与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开展对接联系8次。三是实时跟进省民政厅对黎平县老年养护楼提质改造项目开展第三方评审工作。剩余缺口资金2465万元已向省民政厅继续申请资金补助,2024年10月27日通过省民政厅项目评审会议,纳入了2025年项目储备库。四是积极跑州上省对接汇报。自整改以来,向省、州主管部门对接汇报黎平县老年养护楼项目8次(其中2025年1月22日州民政局主要领导带领黎平县民政局领导到省民政厅对接汇报,争取缺口资金支持,省民政厅已明确待该项目完成提级评审后给予支持)。五是加快项目推进。根据省、州民政部门指导要求,建议用已下达的省级财政支持专项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先行开展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通过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目前正在开展黎平县老年养护楼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期)建设前期施工设计图纸审查及预算编制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帮扶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成效:一是在集中整改期内听取了乍团、东郎2个村的驻村情况汇报,并研究帮扶村产业发展帮扶措施2次。二是加强帮扶工作的研究部署和实地深入调研。通过局党组会议和周工作例会对产业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次。2025年2月11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驻村帮扶领导带队到东郎村召开产业帮扶座谈会,听取东郎、乍团两个帮扶村的产业发展工作情况汇报,就产业发展工作开展座谈交流。三是协调县慈善总会帮助解决乍团村么庙自然寨步道硬化建设项目资金1万元,助力该自然寨产业发展。四是指导水口镇东郎、乍团2个联系帮扶村制定2025年度产业发展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履行“三定方案”职能职责有短板。”问题

(1)地名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在县人民政府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自然资源相关工作2024年第6次专题会议,同意实施黎平县2024年背街小巷标识标线标牌增设工程,并完成地名标志牌的安装。二是于2024年9月20日经黎平县人民政府研究批准(黎府函〔2024〕362号)后同意德凤街道、龙形街道挂榜、中潮镇、孟彦镇14条街路巷的命名事项,并于2024年9月27日将备案报告呈报州人民政府,扎实履行“地名命名审批、地名发布”职责。三是于2024年12月16日印发《黎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的通知》(黎民通〔2024〕44号),进一步推进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指导制定村规民约不到位。

整改成效: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村规民约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经对接县委社会工作部,已配合指导口江乡进一步规范完善《口江乡银朝村村规民约》,下发《中共黎平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工作机制挂牌及相关事项的工作提示》,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村规民约进行自查并将最新村规民约报至县委社会工作部审阅。经排查,其它村(社区)村规民约未发现存在“洗寨”“利师”等封建习俗相关表述情况,并要求乡镇(街道)指导村(社区)将传统村落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修订和完善。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1)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学习规范性文件,做好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总结中的指导要求。2025年1月23日将《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县民政局关于撰写2024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和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总结的工作提示》呈送局各班子成员掌握,分管领导同步对2024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考核工作作提示;此外,2025年1月26日,在党组会议上集中学习《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管领导班子和县管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工作总结再作提示;二是认真把关审核班子成员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总结情况。5名班子成员均能按要求撰写好2024年度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总结,总结内容涵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由主要领导审签。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明确。

整改成效: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对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修订,在文件中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具体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专项经费和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针对“执行财经纪律制度不严格”问题

(1)审核不严,导致报销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2024年12月4日分管财务领导已对相关人员等5人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强化相关财务规定文件学习。已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并组织学习黎平党办发〔2018〕100号、黎平党办发〔2023〕18号及《黎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黎民党通〔2022〕6号)等制度文件。三是强化财务监督。自整改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报账,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再次排查,通过举一反三,截至目前我局报销公务接待类等账单11份,均未再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把关不严,导致违规报销。

整改成效:一是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2024年12月4日分管财务领导对相关人员等7人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强化相关财务规定文件学习。已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并组织学习黎平党办发〔2018〕100号、黎平党办发〔2023〕18号及《黎平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版)》(黎民党通〔2022〕6号)等制度文件。三是对违规报销的款项进行清理和追回,督促相关人员及时退回多报销差旅补助。已对反馈指出的11人已全部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四是强化财务监督。自整改以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报账,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再次排查,通过举一反三,截至目前我局职工差旅费报销均未再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公车加油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了《黎平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加油的通知》,规范特殊情况下公车现金加油申报审批及台账管理制度,自整改以来,截至2024年12月30日进行现金加油申请备案30次。二是对局办公室和驾驶员等6名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三是2024年11月29日召开黎平县民政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文件。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项目资金拨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2024年12月25日分管项目领导已对项目拨付资金经办人员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制定《黎平县民政局项目类资金拨付所需材料清单》和《项目资金拨付审批流程》,规范项目资金拨付。自整改以来,截至目前项目资金拨付15笔,均按照拨付所需材料清单提供拨付凭证及按审批流程审核签字并附会议纪要。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资产闲置。”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统筹谋划,明确指导意见。制定了《黎平县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闲置低效盘活处置方案》二是压实乡镇属地落实责任。于2024年12月18日下发工作提示要求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在省、州下达的相关指导意见下制定本地盘活方案,收到乡镇报送方案14个,强化对后续资产盘活进行实时跟踪。三是积极主动汇报,2025年2月18日将《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盘活全县闲置低效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县委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后续推进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党组履职尽责有差距,两个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第一责任人”责任未充分体现,“一岗双责”有差距。 

整改成效:已于2024年7月9日完成对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修订,在文件中明确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第一责任责任,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引导企业在慈善中发挥作用不够,导致我县在2023年两次互联网募捐中企业捐款数基本为零。又如,动员低保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完成率低。截至2024年6月21日,我县动员低保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任务数人60人,仅完成12人,完成率仅为20%。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慈善募捐宣传动员。2024年7月24日举办黎平县“善行贵州·数字公益捐”晚会。同时印发慈善募捐宣传单,组织志愿者上门入户宣传慈善文化。二是县慈善总会成立会长亲自任组长、副会长任成员的募捐宣传工作队,上门积极对县内企业负责人进行动员。宣传工作队累计进入企业宣传慈善募捐工作达30余次,共争取到企业捐赠资金30.15万元。三是积极主动动员低保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经对全县9324名低保老人进行失能情况、入住意愿进行摸底。以“县乡村+机构”合力积极宣传、动员出动800余人次上门动员、宣传,期间开展集中宣传3次,发放政策宣传单1000余份。已成功动员22名低保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任务(2024年8月18日省级下发最新工作通知,我县任务指标改为21人),完成率104.76%。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深入指导基层不足。

整改成效:一是制作《黎平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分片联系乡镇(街道)一览表》发乡镇(街道)。二是制发《黎平县民政局关于加强联系乡镇(街道)沟通指导工作的通知》,增强民政工作上下联动,强化分片业务交流沟通。自整改以来,各班子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民政重点工作,聚焦安全生产、困难群众救助、慈善助力乡村振兴、闲置养老机构盘活等下沉指导联系乡镇10余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党组履职尽责有短板。”

(1)物资储备管理粗放。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制度管理。制定《黎平县民政局物资管理制度及机制》,完备台账登记,强化物资发放跟踪。二是改善存储物资环境及设施保障。将原放于局机关简陋、条件差的临时储物室内的物资转移至县民政局物资储备仓库分类存放,提高物资存放的保障水平。三是常态化对储物仓库进行安全检查,自整改以来,截至2024年12月开展检查11次,切实保证储存物资安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党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党员干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成效:一是已于2022年做好当时违纪人员“一案一整改”工作。二是压实局党组及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和分管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和集中提醒谈话,念好“紧箍咒”。2024年以来由主要领导开展约谈提醒谈话4次9人;由分管领导开展约谈提醒谈话1次2人,召开警示教育会议7次,进行集中提醒谈话4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

整改成效:一是局党组书记、分管党建领导、党建业务人员在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局党组2024年第15次(扩大)会议和2024年11月28日举行的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上分别作书面检讨。二是局党支部已于2024年1月12日制定并印发《黎平县民政局党支部2024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局党组已于2024年6月28日根据县直机关工委2024年6月24日印发的《2024年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制定并印发《2024年黎平县民政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黎民党通〔2024〕6号)。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支部补选重视不够。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党支部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学习。在2024年9月26日举行的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和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已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8月31日已按照要求和程序对支部缺额的一名支委委员进行补选,并于2024年9月26日获得县直机关工委的批准备案。在2024年全年12次的支委会上,在讨论有关事项时,均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在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28日分别举行的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和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已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2024年12月6日,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已对当时负责发展党员工作的支部组织委员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其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今后的工作。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支部集中学习研讨流于形式、走过场。

整改成效:一是在2024年9月26日举行的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和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二是从2024年10月开始,每月的主题党日集中学习都安排50%以上人员进行研讨,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通过学习研讨,营造了良好的交流互动氛围,及时吸收消化集中学习的知识点,探讨解决民政业务工作难点痛点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同时也增强了党员同志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成效: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强化学习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在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局党组2024年第15次(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并讨论了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认真审核把关。在2025年1月6日召开的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5年2月21日召开的局党组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对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等规定动作,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亲自进行了严格的把关。据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会前谈心谈话16场次,共征求到意见8条;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开展谈心谈话16场次,共征求到局党组领导班子意见6条、班子成员意见5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2024年12月6日,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已对负责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的2位同志进行提醒约谈,要求其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今后的工作。二是学习关于党建工作规定文件。在2024年10月28日举行的党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会和2024年12月17日召开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已传达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三是做好举一反三。2025年3月12日,我局党支部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37名党员中因6名退休党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应到会党员31名,实到会党员22名,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规定要求。在会上,22名党员(含5名退休党员)都根据政治立场、工作表现、学习情况、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了自我批评,并由其他党员对自己提出客观公正的批评意见,根据会上针对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整改时限,为下一步整改销号、个人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针对“干部考察程序不规范。”问题

(1)存在非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表决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2025年1月20日局分管人事领导对局办公室等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3月24日由局党组书记对分管组织人事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强化组织人事领域业务政策法规学习。2024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黎平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事业人员职级晋升考察程序不规范。

整改成效: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2025年1月20日局分管人事领导对局办公室等3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3月24日由局党组书记对分管组织人事领导及时任考察组其他成员共3人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强化组织人事领域业务政策法规学习。2024年12月11日召开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黎平县股级干部管理办法》。三是按程序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2名管理人员职级晋升工作,并按照县委组织部规范各单位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工作提示《干部考察文书材料目录清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等级晋升类)做好晋升材料收集整理。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提醒谈话。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由局分管领导对负责“三审三校”的责任人及相关错误较多文件起草人2位同志进行提醒约谈。二是组织培训学习。在2024年11月22日周例会及2024年11月25日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议上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府系统2024年第二、三季度公文错情的情况通报(第12期)》内容。在2024年12月11日周例会上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含公文起草、上报及“三审三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方面

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局党组2024年第13次(扩大)会议和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局党组2024年第15次(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讨论了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在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局党组2024年第15次(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并讨论了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区分党委口和政府口文件,规范使用党组和行政文件印发。在2024年11月22日周例会及2024年11月25日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议上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政府系统2024年第二、三季度公文错情的情况通报(第12期)》内容。在2024年12月11日周例会上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含公文起草、上报及“三审三校”)。四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过线上方式学习和上门送学等方式,提升老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4年9月以来,每月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后,将学习方案、能普发的学习内容电子版发到支部微信工作群供未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学习。2024年11月以来,针对因身体、因事未能前来参加支部学习的老党员,利用收党费、预约见面、上门、春节慰问等方式面对面送学15人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步打算

下步,局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强化重点攻坚,做好重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优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针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提升问题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巡察反馈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6221524;电子邮箱:lipmzj@126.com。




中共黎平县民政局党组

2025年4月30日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