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全面加强人为燃烧管控工作方案>的函》(黔东南环函〔2023〕2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元节期间祭祀安全文明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我分局组织草拟了《黎平县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于30日内反馈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7352614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黎平县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或者书面反馈至黎平县德凤街道天籁御泉4栋3层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57300),并在信封或书面意见上注明“黎平县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意见”字样。
黎平县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黎平县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