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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司法局2025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18 17:26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县公证处,县法律援助中心:

为加强对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领域事中监管和执业活动的监督指导,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一)检查主体:县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5家,律师27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每季度对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在检查律师事务所的同时,按照每所不少于2人的比例同步抽查执业律师。

(四)检查项目: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规范化管理情况;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等。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一)检查主体:县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全县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3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4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每季度对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现场检查(含双随机抽查)。在检查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同时,按照每所不少于2人的比例同步抽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检查项目: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资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规范化管理情况;基层法律服务者执业资格、执业行为等。

三、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一)检查主体:县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全县共有公证机构1家,执业公证员3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年内至少开展1次公证质量专项检查(含双随机抽查)。

(四)检查项目:公证机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公证员执业资格、执业行为。

四、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人员

(一)检查主体:县司法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全县共有法律援助机构1家,工作人员1人。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年内至少开展1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年内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机构专项检查(含双随机抽查)。

(四)检查项目:法律援助机构内部管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及案件质量管理等。

五、年度联合抽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二)检查对象范围和基数:全县共有律师事务所5家,公证机构1家、法律援助机构1家。

(三)检查方式、比例、频次:根据《黎平县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黎双随机联席办〔2025〕2号)精神,计划检查3家律师事务所、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

(四)检查项目:司法行政部门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定设立条件、内部管理等情况,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以及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财政部门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等。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等。


黎平县司法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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