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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黎平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3-05 09:43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应急行政机关普法责任,依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按照《关于制定和公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工作提示》要求,结合应急行政机关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围绕“平安黎平”“法治黎平”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邪教、未成年保护、乡村振兴、禁毒“大扫除”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完成县委依法治县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其他工作任务。

    普法责任单位:局各股室,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普法责任股室:全局及局各股室、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东南州森林防火条例》。普法责任股室: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普法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贵州省自然灾害防范与救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普法责任股室:减灾救灾股、应急指挥中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法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二、普法对象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对象,包括全县应急管理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行政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部署,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普法工作主管部门优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规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高;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更好地提升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推进法治黎平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科学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1.做好宣传动员。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主题宣传月活动要求,制定本年度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相关会议,明确重点内容和示范单位,全面安排部署“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完成时限:2025年3月。

    (二)围绕安全生产行政职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按照县法宣办统一部署,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基层一线,开展好2025年民法典宣传月(5月)、安全生产宣传月(6月)和宪法宣传周(12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宪法及相关法律、民法典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知识。

    责任股室:安全生产基础股牵头,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保障中心配合,完成时限:5月、6月、12月。

    3.围绕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业务实际,结合国家安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预防、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实际,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牵头,安全生产基础股、减灾救灾股配合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三)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机关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结合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开展述法;在新招录人员入职培训中列入法治课程;认真组织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力争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股按职责分工开展,完成时限:全年。

    (四)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5.围绕我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加强普法、释法,积极与我县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

    责任股室:局各股室,执法大队、保障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昌忠

    六、责任部门

    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七、联系方式

    黎平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王明慧

    电话:0855-630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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