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林业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履行林业局普法责任,根据《贵州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黔法宣办[2018]13号)《黎平县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提示》要求,结合我局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党内法规;
5、围绕“平安黎平”“法治黎平”建设,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反邪教、未成年保护、乡村振兴、禁毒“大扫除”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普法责任股室:局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以及其他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股室:局各股室、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二、普法对象
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林业类)、国有林场的工作人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中涉及的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及广大人民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各项工作部署,发挥司法行政机关主管部门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带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司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普法服务需求,为推进法治黎平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普法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
1.发挥好统筹协调全局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省、州、县工作要求,根据《2025年黎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黎平县林业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统筹全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到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开展宣传、督促检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地落实。
普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资源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股、林木种苗股、森林植物病虫检疫防治股、林业和草原火灾预防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2.宣传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好2025年世界湿地日(2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3月)、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4月)、民法典宣传月(5月)、国际禁毒日(6月)、宪法宣传周(12 月)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民法典知识。
普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资源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股、林木种苗股、森林植物病虫检疫防治股、林业和草原火灾预防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3.围绕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结合国家安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禁毒预防、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等工作实际,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野生动植物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普法责任股室: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资源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森林资源股、林木种苗股、森林植物病虫检疫防治股、林业和草原火灾预防服务中心,完成时限:全年
(三)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
4.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
普法责任股室:法规股,完成时限:全年
(四)充分运用各类平台、阵地开展普法宣传
5.围绕我局职能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在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黎平县林业局”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普法、释法,发布普法信息,积极与我县主流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推广。
普法责任股室:黎平县林业局办公室,完成时限:全年
五、责任领导
黎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祖碧
六、责任部门
黎平县林业局法规股
七、联系方式
黎平县林业局法规股工作人员 杨大圣
电话:0855-6221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