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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民宗局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黎平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5-03-14 14:13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履行好行政机关普法责任,依据《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结合行政机关职能制定本清单。

一、普法内容及主要责任单位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恐怖主义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反垄断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黎平县民宗局各股(室)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贵州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等与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普法责任部门:黎平县民宗局各股(室)

二、普法对象

1.民族宗教事务局干部;

2.少数民族群众;

3.宗教界人士;

4.信教群众。

三、普法目标

1.提高民宗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既享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也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3.将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四、普法计划

1.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纪念日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3.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4.组织法治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法律法规。

五、责任领导

黎平县民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胜媛

六、责任部门

黎平县民宗局各股(室)

七、联系方式

黎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员吴 姝

电话:0855-622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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