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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州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24 10:45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凯里市、黄平县、天柱县、锦屏县、黎平县、从江县、榕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选活动方案》已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选活动方案

黔东南州教育局

2021 年 9 月 23 日


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选活动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第二、三阶段培训推广活动补充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通用手语在我州的推广,切实提升教师国家通用手语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中小学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手语的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黔东南州教育局

承办单位:黔东南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二、活动时间

比赛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 9 日

报到时间:2021 年 10 月 8 日上午 8:00-12:00

报到地点:黔东南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三、活动地点

黔东南州民族特殊教育高级中学

四、活动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州特教高中、各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各推荐 1名教师参赛,活动承办学校增加 1 名教师。参赛教师必须具有熟练掌握手语教学的能力。

(二)各县(市)推荐观摩活动教师 2 名。

五、评选要求

(一)此次优秀课案评选活动,由黔东南州特教集团组织评选,评比后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决赛活动。

(二)本次评选以现场教学评选方式,比赛课时每节课30 分钟,赛课后教师进行现场说课分析 5 分钟。

(三)参赛教师的授课学生为承办本次活动学校的学生。

(四)教学设计及内容要遵循党和国家政策、方针、法律和法规,并以 2018 年发布的《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和《国家通用手语词典》(四册)为指导,规范运用国家通用手语进行教学,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手语学习能力、语言基础等情况分层和个别化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重点指导学生学习手语知识、操作方法等,促进听力残疾学生学习与掌握国家通用手语,并能较好运用教学实践与推广。

(五)教师上课顺序和授课班级按抽签决定,抽签时间为 10 月 8 日上午,赛前公示抽签结果。

(六)参赛优秀课案以《国家通用手语》为评价依据,对现场教学、说课和教案进行评分并从高到低排序,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

六、有关事宜

(一)各县(市)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报送参赛教师和观摩活动教师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参赛教师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提交参赛教案、课件、说课电子稿供组委会审核,参赛资料和现场教学选用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设计教学内容适宜学生理解和学习。电子资料文件统一命名为:XX县(市)XX学校XX教师。参赛教师报到当日提交教案、说课(纸制)材料 3 份至会务处。

(三)电子资料统一报送至会务邮箱562668258@qq.com。

(四)各县(市)要积极组织教师观摩学习,将观摩学习的实际天数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承办学校做好培训课程录制。

(五)所有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差旅费回原单位按相关规定报销。

七、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龙 敏    联系电话:13885531545

李敏甄    联系电话:15121445251


附件 1

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价参考标准


附件 2

黔东南州国家通用手语教学优秀课案评选活动 参赛教师及观摩教师名单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各县(市)特殊教育学校参赛教师 1 名,观摩教师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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