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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惠民政策
文章来源:县教科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21:50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年度:2016年)。资助对象:农村公民办幼儿园(含附设学前班)的学前教育儿童(不含县城区幼儿园的儿童)。资助标准:享受600元/生·年。发放方式:由幼儿园食堂为学生提供营养午餐(含水果、糕点等),不发现金给学生或家长。

(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实施年度:2012年)。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内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儿童。资助标准:500元/生•年。发放方式:通过家长提供的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进行发放。

二、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年度:2012年)。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县城非农业户籍)学生。资助标准:享受1000元/生·年(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发放方式: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餐,不发现金给学生或家长。

(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年度:2008年)。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2019年秋季学期起非寄宿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寄宿生:小学 1000元/生·年、初中 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小学 500元/生·年、初中 625元/生·年。发放方式:从2019年起,通过家长提供的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进行发放。

(三)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费和教科书费(实施年度:2006年免学费、2007年教科书费)。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资助标准:小学600元/生·年、初中生800元/生·年。发放方式:免学费在学生入学时直接按照标准减免,不发现金给学生或家长;同时根据不同学段减免相应的书费,由省财政直接和新华书店结算,不发现金给学生或家长。

三、普通高中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年度:2010年)。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设一、二、三档,其中一档15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发放方式:通过学生资助卡进行发放。

(二)普通高中精准扶贫资助(实施年度:2015年)。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贵州省农村户籍就读普通高中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补习生不享受)。资助标准:享受1900元/生·年。(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书费400元/生· 年、免住宿费500元/生·年)发放方式: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按学期进行发放,免书费和免住宿费在学生入学时直接按照标准减免。

(三)普通高中免学费(实施年度:2016年)。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就读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黎平一中省级示范性二类高中学校900元/生·学期,其它普通高中380元/生·学期。发放方式:在学生入学时直接按照标准减免,不发现金给学生或家长。

四、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实施年度:2007年)。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享受2000元/生·年(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设一、二、三档,其中一档1500元/生·年,二档2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发放方式:通过学生资助卡进行发放。

(二)中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实施年度:2015年)。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贵州省农村户籍就读中职学校一、二年级的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资助标准:享受1900元/生·年(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书费400元/生·年、免住宿费500元/生·年)。发放方式: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按学期进行发放,免书费和免住宿费在学生入学时直接按照标准减免。

(三)中职免学费(实施年度:2010年)。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资助标准:享受2000元/生•年(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政策补助。发放方式:在学生入学时直接按照标准减免,不发现金给学生或家长。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实施年度:2007年)。享受对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资助标准:设一、二、三档,其中一档3500元/生·年,二档3000元/生·年,三档2500元/生·年。发放方式:由所就读高校发放。

(二)普通高校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实施年度:2015年)。资助对象: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贵州省农村户籍就读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预科生不享受);资助标准:普通高校本科4830元/生﹒年、专科(高职)4500元/生﹒年(其中: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学费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 (高职)3500元/生﹒年)。申请方式:就读省内高校的由学生直接向就读高校直接申报,就读省外高校的由学生如实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经就读高校审核确定信息无误并加盖学校公章,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公历9月内)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带上《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一折通”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技工学校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提出申请。发放方式:省内就读普通高校学生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按学期进行发放;免学费在学生入学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按标准直接减免;省外就读普通高校学生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和免学费通过学生或家长提供的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一次性发放。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年度:2009年)。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6000元。

                联系电话:(0855-3861223)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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