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全县各养殖主体(农户)养殖母牛积极性,增加基础母牛数量,推进适度规模养殖,提高母牛繁殖率、解决架子牛供给不足等肉牛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根据中共黎平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部门2024年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黎乡振领函〔2024〕3号)文件精神,有能繁母牛存栏的黎平县户籍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每新生1头活犊牛补助1500元(外购犊牛不纳入补助范围)。通过统计,2024年上半年以下养殖场(户)符合并申报项目补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7日(共10天)。
联系电话:6232253。
黎平县2024年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见犊补母项目资金(2024年上半年)兑现公示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