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导航
生态移民
当前位置:首页 > 2020年新版网站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态移民
黎平县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黎平县生态移民局 发布时间:2024-05-21 15:27 浏览量: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根据《贵州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壮大易地搬迁安置社区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实施好我县2024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项目建设,助力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和扩大搬迁对象就近就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聚焦促进搬迁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统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持续加大安置社区产业培育力度,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力度,谋划好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工作进度,到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德凤街道干凉亭社区示范项目建设,将干凉亭安置社区打造成为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就业稳定收入提高、社区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社区治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管理有效,搬迁群众认可度高的省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点,并示范带动其他安置点后续扶持发展。

二、创建内容

在干凉亭安置点新建帮扶车间1栋(含综合农贸市场和地下车库),地下1层,地上4层,占地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及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工程和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等,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建成后通过招引劳动密集型企业入驻,预计可提供就业岗位500个,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100人以上,人均月工资3000元。同时通过厂房出租预计年收入租金45万元,厂房租金通过联结到社区的形式按搬迁人口分配至相关安置社区用于搬迁对象的增收和壮大社区集体经济,预计社区集体经济年增收5万元以上。

三、创建标准

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安置社区党的基层组织人员配置到位,组织生活正常运转,能够全面引导安置社区后续扶持“五个体系”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党员参与社区管理,使安置社区党支部组织能力提升

就业稳定收入提高。黎平县生态移民局2024年中央第一批衔接资金易搬后扶产业项目建成后使搬迁群众可在家门口就业,提升搬迁群众就业率,促进就业增收目前已纳入乡村振兴项目库预计可吸纳易地扶贫搬迁群众100余人就业,平均工资3000元左右,社区集体经济年增收5万元以上。

(三)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探索采取“党支部+公司+合作社+易搬户”的发展模式成立安置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依托现有商业资产或县域资源,统筹各类资金共同投入发展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制定有社区集体经济收入,支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 设施管护、公共维修、社区集体经济再发展等规章制度,提升社区可持续发展“造血”能力。

社区治理规范有健全安置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社区管理人员配置到位,有畅通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市民教育机制和活动。能够逐步有序收取物业管理费、社区物业管理支出有保障,安置社区商业资产产权明晰、商业资产盘活利用率较高,社区安全稳定

(五)资金使用管理有效。资金使用管理安全,效益作用发挥明显,年底拨付率达92%以上。

(六)搬迁群众满意度提升搬迁群众对安置社区治理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创建启动阶段(2024年2月1日—4月28日)。制定黎平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省级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上报申报创建省级示范点相关材料至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5月1日—10月31日)。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要素保障,督促调度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全面推进示范创建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创建示范县级初步验收、报请州级验收和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意见上报省、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示范创建工作,挖掘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形成示范经验。

五、创建措施

(一)用好用活财政衔接戴帽易搬迁后续扶持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率围绕“财政衔接(易搬戴帽)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率在6月、9月、12月分别达到65%、85%、100%”目标,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4月底前开工,11月底前全面完工,资金使用率100%,项目落地见效。

(二)优化项目运行模式,确保资源合理分配。项目由县生态移民局负责组织实施,实施完毕后形成的固定资产确权至搬迁安置社区,通过招引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入驻,扩宽易地扶贫搬迁方就近就业渠道,并通过出租等方式获取租金收益分红。

(三)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助力搬迁群众增收。一是出租收取固定收益。将所收取的租金以年为单位,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租金的80%由县生态移民局按照确权比例分配至各移民安置社区(村),主要用于全县易搬安置点的住房维修和基础配套设施的维护、移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易搬对象“三类户”就业、搬迁群众分红等方面;租金的20%用于标准厂房的日常维护、后续运营管理(人员用工优先解决易搬“三类户”劳动力就业)等方面;二是带动安置点就业。为搬迁群众提供500个以上的就业岗位,预计可吸纳搬迁群众就业100人以上,每个岗位平均增收3万元/年/人以上。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进一步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省级示范点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黎平县创建易地扶贫搬迁省级示范点工作成立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其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班长:朱守江县生态移民局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杨建龙德凤街道办事处主任

员:李光台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黄志纯县财政局副局长

德凤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建辉干凉亭社区党委书记

周昌杰县生态移民局服务中心主任

县生态移民局工作人员

吴江蓉德凤街道工作人员

吴仁宏干凉亭社区副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县生态移民局李光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昌杰、伍亚同志负责具体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负总责,统筹推进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实行定期调度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进一步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的谋划、编制和申报,积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安置社区资产盘活、集体经济发展和居民增收,高质量实现示范点创建工作

)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要加大利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示范项目创建高质量完成。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