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黎平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节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排名省州第一。
一是聚焦重点行业抓防控。积极对辖区内注册排污许可证的170家企业进行专项排查,确定涉大气污染防治企业30家,并将其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进行管理。同时,加大水泥行业超低排放实施力度,积极申报并获批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补助资金1403万元,专项用于黎平县华新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减少水泥窑生产线废气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及县城范围之外的外源输入风险。2024年,共检查涉气企业79人次,涉大气污染防治企业检查覆盖率100%,督促企业整改一般问题11个,整改率100%。
二是聚焦重点区域抓联控。优化烟花爆竹禁(限)燃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禁止秸秆焚烧区和禁止露天烧烤(含腊制品烟熏)区,划定黎平一中和黎平四中2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防人为干扰区域范围,共设立警示牌6块,公示牌10块;生态环境、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单位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执法,消除人为干扰隐患。2024年,共计开展联合执法8次。
三是聚焦重点时段抓管控。提前谋划春节、中元节等重点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污染和焚烧祭祀污染管控,科学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和限燃区的区域、时段,引导群众提高重点节日大气污染防治管控的行为自觉。印发《黎平县中心城区中元节禁止祭祀焚烧区划定方案》等大气污染防治文件4份,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公告及倡议书4次,重点节日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加强大气污染管控。
(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王绍忠)